濟建建字〔2014〕31號
關于印發《濟寧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
專項治理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建設局,濟寧高新區市政建設管理局、濟寧太白湖新區建設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
根據建質〔2013〕14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建筑質量的意見》及《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技術措施》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濟寧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濟寧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實施細則》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濟寧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治理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根據建質〔2013〕14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建筑質量的意見》及《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技術措施》的要求,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工程和實施監督等質量管理活動,均應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 本次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下稱“專項治理活動”)的主要內容是:自本文發布之日起,利用五年時間對當前影響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滲漏、裂縫、電氣、水暖四大類十二項突出常見問題進行專項治理。(該十二項常見問題具體內容詳見《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技術措施》)
第四條 建設單位在專項治理活動中應履行好以下質量責任:
(一)具體負責專項治理活動的組織實施;
(二)在工程開工前下達《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任務書》(詳見附件1),審批施工單位專項治理方案,明確專項治理的獎罰措施;
(三)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及時督促參建各方落實專項治理責任,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四)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時,將施工單位的專項治理自評報告和監理單位的專項治理評估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重要審查內容,發現工程存在質量常見問題的,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后方可驗收交付使用。
第五條 設計單位在專項治理活動中應履行好以下質量責任:
(一)根據專項治理內容和工程實際,有針對性地深化細部設計,有關分部、分項工程要明確設計詳圖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設計交底;
(二)竣工驗收時,嚴格審查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方面的按圖施工情況。
第六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專項治理活動中應履行好以下質量責任:
將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的設計內容作為重點審查,未落實專項治理要求的設計圖紙,不予核發審查合格證書。
第七條 施工單位在專項治理活動中應履行好以下質量責任:
(一)成立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細化措施;
(二)認真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技術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專業承包企業應提出專業承包工程相關的專項治理措施,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審查,監理(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三)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專項治理技術方案和治理措施,強化技術交底,遵循樣板引路原則,加強專項治理的過程控制和中間環節驗收;
(四)工程竣工后,組織自評自改并提出《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自評報告》(詳見附件2)。
第八條 監理單位在專項治理活動中應履行好以下質量責任:
(一)針對專項治理內容提出具體監理措施,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二)開工前認真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專項治理技術方案,工程中針對專項治理有關分部分項工程和關鍵環節,加強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治措施;
(三)工程竣工后,提出《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評估報告》(詳見附件3)。
第九條 住宅工程建筑材料供應單位和質量檢測機構等其他參建各方,應嚴格按照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落實專項治理措施。
第十條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時,建設、施工及監理單位應分別就專項治理活動的組織及實施效果,提交下列資料:
(一)《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任務書》
(二)《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自評報告》
(三)《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評估報告》
第十一條 工程招投標監管部門應將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作為招標文件審查的重要項目,并將治理措施和費用列為競標的內容。
第十二條 工程造價監管部門應對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給予合理的價格政策支持,施工單位因采取專項治理措施所增加且定額中未包括的相關費用,應列入工程措施費。
第十三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專項治理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列入監督計劃,通過抽查、巡查、專項檢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參建各方落實專項治理責任,及時發現并糾正質量常見問題和隱患。
第十四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專項治理效果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和工程,將視情況給予以下處理:
(一)責令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已組織竣工驗收的,責令重新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
(二)不得參與各類工程質量評優活動;
(三)記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的不良行為,并予以通報批評;
(四)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限制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資格,對外地施工、監理企業,撤銷其進濟備案資格;
(五)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取證后移送執法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 鼓勵施工企業長期開展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或對其他質量常見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對活動積極、措施先進、專項治理效果良好的企業和工程,將予以表彰,組織業內人員觀摩,并優先推薦“市優質建筑結構工程”、“運河杯”等質量獎項的評選。獲得市級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獎的表彰獎勵與“泰山杯”獎等同。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細則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任務書
2.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自評報告
3.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評估報告
附件1:
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任務書
(施工單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 工程,以下內容列入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計劃,具體項目如下:
1、鋼筋混凝土現澆樓板裂縫
2、填充墻裂縫
3、墻面抹灰裂縫
4、外墻保溫飾面層裂縫、滲漏
5、外窗滲漏
6、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地面滲漏
7、屋面滲漏
8、衛生間局部等電位聯結做法不規范
9、電氣暗配管不通,管內穿線“死線”,金屬線管有毛刺
10、戶內配電箱安裝及配線不規范,存在安全隱患
11、地漏安裝不規范,水封深度不足
12、散熱器安裝不規范,散熱器支管滲漏
請參照《濟寧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實施細則》的要求,認真編制上述項目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技術方案》,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后,于 年 月 日前報我單位批準。
(建設單位章)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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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項目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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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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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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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自評報告
施工單位:(蓋章)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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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層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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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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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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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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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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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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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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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防治項目 |
主要措施及防治結果 |
1 |
鋼筋混凝土現澆樓板裂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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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填充墻裂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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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墻面抹灰裂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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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墻保溫飾面層裂縫、滲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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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外窗滲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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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地面滲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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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屋面滲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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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衛生間局部等電位聯結做法不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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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電氣暗配管不通,管內穿線“死線”,金屬線管有毛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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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戶內配電箱安裝及配線不規范,存在安全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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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漏安裝不規范,水封深度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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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散熱器安裝不規范,散熱器支管滲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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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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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份
附件3:
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評估報告
監理單位:(蓋章)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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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層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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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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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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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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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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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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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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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項目
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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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監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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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檢驗內容及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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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成果
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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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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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